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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东源律师事务所   王  杰   

 2013年6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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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过户到子女名下的房产,再婚对象还享有继承权吗
已过户到子女名下的房产,再婚对象还享有继承权吗你好律师,我父亲再婚前单位集资建房购买住房支付部分款项,但再婚后由我父亲独立支付房屋剩余款项。再婚后由于感情不合,且女方从不为家庭和病重父亲承担任何费用,家庭所有开支与父亲医药费都由父亲和我共同承担,故后将房产直接办于我名下。请问律师如果父亲身体不支无法离婚,在父亲百年后再婚女方有权享有房屋继承权吗?我需要让父亲立遗嘱说明吗,遗嘱内容应该写什么。我怎样才能维护父亲意愿最大程度地保护我的合法权益。目前病重父亲都由我和姑姑照顾及承担费用。谢谢律师!
地区:陕西-西安 分类:民事法律-遗产继承 提问时间:2013-08-29 11:10:02
提问者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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